法規類別: 公告 公告日期: 2010-03-08 發布文號: 署授食字第0991601266號 附件: 法規名稱: 公告訂定「尿囊素(Allantoin)成分為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基準」,如附件,並自九十九年三月十日起生效。 依據: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三項及第二十條。 全文內容: 自公告生效日起,製造或輸入含該限量基準成分之化粧品,應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7條第1項或第16條第1項之規定,申請查驗登記,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,始得製造或輸入販售。 附件 尿囊素(Allantoin)成分為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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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 http://drug.doh.gov.tw/bulletin_cnt.php?type=&id=3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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